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是哪个网贷,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网贷平台?

在3.15期间,中国网财经积极履行媒体监督职责,与啄木鸟投诉平台(tousu.china.com.cn)合作,共同推出了名为《2023年3·15金融曝光台》的特别策划,旨在切实推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网财经2月14日讯(记者安然 朱玲)日前,有网友丁先生在啄木鸟平台投诉称,其于2021年6月通过锦程消费金融贷款分期购买了一台iPhone 12mini,贷款利率高达36%。然而根据丁先生提供的学生证件来看,该笔贷款发生时,其为天津某学院大二学生。

丁先生表示,他当时购买iPhone 12mini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学习和生活的需求,但并没有意识到贷款利率如此之高。他认为,作为一名大学生,自己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有限,对贷款利率的认知也相对较低,因此在选择贷款平台时并没有仔细比较利率。

丁先生的投诉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消费金融贷款利率的讨论。一些网友认为,消费金融贷款平台应该提供更加透明的利率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同时,也有人呼吁大学生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金融素养,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困境。

对于丁先生的投诉,锦程消费金融平台表示,他们将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承诺在未来提供更加明确的利率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他们也呼吁消费者在选择贷款平台时要谨慎,并充分了解贷款利率等相关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风险。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情况是否属实”以及“公司是否有进一步核实用户身份”等问题联系了锦程消费金融进行采访。锦程消费金融回应称,在贷款前,公司要求客户填写《非学生承诺函》,以确保贷款人充分了解公司的贷款对象。

然而,一些专家表示,根据行业的情况来看,一些持牌消金公司在展业时仅仅要求借款人自行申报,而没有对大学生身份进行实质性的审核。所谓的《非学生承诺函》只是形式上的要求,缺乏实际的约束力。

大学生购买手机时,如果选择贷款支付,可能会面临高达36%的利率。

根据贷款合同显示,贷款机构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消费金融”)。合同中显示的贷款金额为5599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高达36%。此外,根据提供的学生证显示,贷款发生的时间正好是在该人在天津某学院就读期间。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是哪个网贷,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网贷平台?

锦程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2月,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也是中西部地区的第一家。该公司是由成都银行和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共同组建,注册资本为3.2亿元。

然而,2021年3月,银保监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监管工作。根据通知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以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方面的风险管理。这一举措旨在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消费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金融行业资深研究者于百程表示,对于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针对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并不应一刀切地禁止,但是应该要求他们审慎开展,并严守风险底线。

记者还注意到,《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大学生贷款申请,要进行严格的贷前资质审核。这包括对大学生身份和贷款用途进行实质性审核,综合评估大学生的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其信用状况。同时,要严格执行大学生的第二还款来源要求,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此外,还需要获得第二还款来源(如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的书面担保材料,以确保其愿意代为还款并具备还款能力。总之,对于大学生的信贷资质,要进行严格的把控。

然而,另一位网友丁先生却表示,贷款机构没有履行第二还款来源的职责。还有一位匿名网友在黑猫平台上投诉了类似的遭遇。这位网友表示,锦城消费金融向他这个在校学生发放了贷款,年利率超过24%,让他无法承受。在逾期后,他还遭遇了不当的催收行为。

中国网记者联系锦程消费金融进行采访,询问了关于上述情况的真实性以及公司是否对用户身份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的问题。锦程消费金融没有直接回应上述案例的具体情况,但表示在贷款前要求客户填写《非学生承诺函》,以确保贷款人充分了解公司的贷款对象。

记者还留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消费者对锦程消费金融的投诉数量已经达到了431条。这些投诉主要涉及暴力催收和利息过高等问题。对此,锦程消费金融做出了回应。他们表示,公司对贷后管理有严格的规范要求,贷后工作主要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和与客户签署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中的约定进行。此外,产品利率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非学生承诺函》是否只是形式上的东西?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所谓的《非学生承诺函》进行了点评,他表示这份承诺函通常与其他多份协议一起出现,只需要点击同意即可。他毫不客气地表示,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个东西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存在,没有实际的作用。

百程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学生还是相关贷款机构,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学生签署了《非学生承诺函》,可能是因为平台的引导,也可能是学生自己主动隐瞒了信息,以此来通过贷款机构的评估并最终获得贷款。

百程表示,对于消费金融机构来说,《非学生承诺函》存在着容易造假的问题。针对这一年龄段的借款申请人,我们应该采取更加审慎严格的评估方式,以保护大学生消费者的权益。为此,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来实现,比如提供更充分的风险提示,进行更完善的数据核验,向家长确认借款意愿,以及进行流程双录等方式。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借款申请中的造假行为,确保大学生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指出,行业实践中常常出现以下情况:首先,一些相关机构解释称他们只是提供延期支付工具,而非发放贷款;其次,一些相关机构要求借款人自己承诺非学生身份,以确保向其发放贷款不受影响;最后,一些相关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向23岁以下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然而,金天认为以上做法都值得商榷。

金天指出,无论是大学生还是其他相近年龄段的群体,都会有一定的金融服务需求。如果忽视这一需求,可能会导致“校园贷”等地下产品的滋生。然而,金天强调,在开展业务时,相关机构应该首先对大学生的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进行实质性审核,而不仅仅是形式化地要求借款人自主申报。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防止不良贷款的发生,并保护大学生的权益。

(责任编辑:张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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